Android 的三種授權方案

雖然 Android 系統是免費使用的,但是還是有授權的條款,畢竟還是商業組織。

2009/6/1 iThome Google:今年將會近20隻Android手機上市

不過,Rubin揭露了Android平台的三種授權方案,一是依照Android開放源碼特性的開放性授權,業者可免費使用Android,但不能預載 Google應用程式;其次則是得與Google簽署出版授權協助並可預載Google應用程式的方案,但業者可限制該款手機所存取的Android Market應用程式;最後則是可將Google商標烙在手機上的Google Experience授權方案,該款手機可自由存取Google及Android Market應用程式。

簡單來說就是

  • 免費,但是沒有 Google Map、YouTube、...等 Google 應用程式。
  • 有 Google 應用程式,但是不能買 Android Market 應用程式。
  • 有 Google 應用程式,可以買 Android Market 應用程式。

台灣上市的 HTC Magic 是屬於第二種授權模式,但是其中「但業者可限制該款手機所存取的Android Market應用程式」沒說業者是「電信業者」還是「手機製造商」,這可能要找詳細的授權說明才能知道了,不過我想短期之內,台灣應該不能買 Android Apps,畢竟 Market 上的收入有 30% 會流回電信商用來補貼 Android 手機,目前台灣的電信商並沒有在 OHA 內,所以要買 Android Apps 可能還要稍等一陣子。

另外賣 Android App 的話

2008/10/23 ZDNet Taiwan Android Market:開發者拿7成 其餘給電信業者

唯一的差異是對手機通訊業者較具吸引力的:蘋果會保留剩餘的營收,而Google則是將剩餘部分撥給無線服務通訊業者。 「Google一毛都不拿,我們認為這個營收模式才是對用戶、開發者與電信業者三贏的模式。」Chu如此表示。 還是跟電信業者有關,所以希望台灣有電信商進 OHA,這樣可能比較有希望在 Android Market 上賣 Android App。

2012/9/30 Update

授權等級

Google 針對 Android 裝置的授權:

  1. 通過 CTS,授與 Android 商標使用權,但沒有 GMS 授權。
  2. 通過 CTS,授與 Android 商標使用權,取得部份的 GMS 授權,但沒有 Google 商標使用權。
  3. 通過 CTS,授與 Android 商標使用權,取得完整的 GMS 授權,有 Google 商標使用權。

節錄自 宏碁與阿里雲事件附錄:到底,哪裡出錯了?從根本的 CTS 談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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